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存在父母出资给一方买房等多种情形,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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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2、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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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视为登记方对配偶的部分赠与,所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该房子首先应该双方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