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设立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居住权意味着非房屋所有者可根据法律契约获得房屋使用权,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同时房主保留房屋所有权。居住权需通过县级登记机构登记才能成立。未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可能导致居住权不成立,影响居住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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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常见处理方式包括遗嘱设立、遗赠设立和合同约定设立。选择时应考虑当事人意愿、法律要求和实际情况,确保居住权设立合法有效,保障居住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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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指非所有者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处理方式有遗嘱、遗赠和合同约定三种。遗嘱需明确居住权人和条件;遗赠需符合法定形式;合同约定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居住权需向县级登记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未及时办理可能影响居住权效力。